2020雁峰区调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录取分数线的公告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发〔2020〕18号)、衡阳市教育局《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》(衡教通〔2020〕105号)文件精神,秉承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、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、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,经研究决定,将《雁峰区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方案》(雁教通〔2020〕56号)文件原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,统一调整为: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2020年秋季高一新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。
雁峰区教育局
2020年8月11日
原标题:关于调整雁峰区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的公告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hyyfq.gov.cn/zwgk/bmxxgkml/qzfzcbm/jyj/tzgg/20200811/i2117610.html